大花坛与垃圾场–评瞿德霖先生长文《新年旧年一年又一年》

     
《华兴双周报》在明州面世已有两三年了。几年来,她以朴实无华的风格,精心采编的文摘,不偏不倚的立场,再加上一些本地华人社区活动的及时报道,和实际有用的工商信息,默默地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已经成为明州公认的华人社区报纸。虽然《华兴双周报》传统上以文摘为主,本地稿件并不多见。细心的读者还是可以发现,报纸编辑部最近有计划地组了一批特稿,邀请社区中各行各业的专家们,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知识与建议。比如,不久前刊登的秦志宁女士关于如何为孩子选择学区的文章,和瞿德霖律师关于法律与华人等的专稿。笔者不幸没有读到瞿先生的那一篇文章,但我愿意相信该文是篇确实有利于公益的好文章。但是当读到瞿德霖先生的最近一篇题为《新年旧年一年又一年》的长文[见《华兴双周报》总第69期B版)之后,感觉却有些别扭了。
    
读瞿文,第一个感觉就是真长!粗数一下,它占据了五个整版还多,不禁暗暗叫苦不迭。好不容易耐着性子读完,发现瞿先生哪里是在为社区同胞们提供自己的专家建议,实在是在利用《双周报》这一信誉良好的社区报纸,作为随意倾倒自己精神杂物(叫“垃圾”似乎有失厚道,故称“杂物”)的场地。细读瞿文洋洋数万言中,除了少数几个有鼓励华人诉讼,或谴责拖欠律师费的客户的段落还算切题外,剩下90%以上的篇幅是用来讲别的东西。其中大约一半来陈述瞿家家史及瞿先生个人奋斗史及见闻,剩下的另一半实在无以名之:说是散文随笔?文采,水平都不敢恭维,无非是兴之所至,信口开河,天上地下,海内海外,上至政治、宗教,下至烹调、文艺评论,没有他不敢涉及的领域,没有他怯于宣布最终答案的问题。我知道按瞿先生文中提到的标准,如“品德教养”,“谋生能力”,“相貌品味”,“婚姻家庭”各占25分的话,我们明州这些华人都是些总分加不到50分的庸众,否则他不是傻到要主动请我们明州的全体华人吃饭了吗?但笔者认为,我们即便不是名人,在瞿先生眼中总分不及格,也不命该遭受如此践踏,瞿先生不是标榜“人无完人人人平等”的吗?在文章的另一处,瞿先生又号召我们“对于任何违反我们作为普通人应有权利的事,我们都要昂起头绝不屈服”。作为一个社区普通成员,我真心地认为瞿先生这种随心所欲,在本应大家共享的社区论坛上随便倾倒私人精神杂物的做法,是不尊重他人,不负责任,不遵守公德的行为,不仅辜负、滥用了报纸编辑的尊重与信任,损害了我们喜爱的《华兴双周报》的声誉,污染了我们所在社区的公共环境,从而侵犯了我作为普通人的应有权利,所以在此响应瞿先生的号召,放弃整个周末的休息时间,写下本文,来维护自己的应享权利。
    
笔者这里事先郑重声明:本人同瞿德霖先生,《华兴双州报》的编辑先生都是素未谋面,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本文的写作也未被任何个人或集团以任何方式授意,收买,影响。本人所从事职业并不以华人同胞为潜在客户,所以本人并不想以此文为自己树招牌,做广告,拉生意。本文的写作初衷,实在是由于瞿文结尾两句话的激励:“我是各位生活中熟悉的人,聊来随便。更欢迎批评指正。难免有不喜欢我的人能读到我的文章,那是他们的福气”。
    
首先,笔者认为,宣称读自己的文章是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的“福气”,很难相信是从一位自认为很有“教养”的人口中说出,说是流氓腔调,盛气凌人,可能言重一些,最起码也是严重有失瞿文作者标榜的做人“最起码的礼貌”的。同许许多多其他读者一样,本人同瞿先生并不相识,也无了解,自称是我们“生活中熟悉的人”,实在是莫名其妙,让人不免顿生戒备之心。其实呢,“福气”也好,晦气也罢,相信每个读过瞿文的人都会得出自己的结论,这里也不去辨它。既然瞿先生有“欢迎批评指正”的雅量,笔者也就斗着胆,在此多几句嘴。再说作为明州华人社区一员,维护我们共同精神家园的繁荣与纯洁,也实在是每个社区成员无可推卸的责任。笔者在写作时,是禀着“对文不对人”的原则。虽然文中多处提到“瞿先生”,都是作为“瞿文作者”的同义词,而交替使用,以避免行文单调,绝无对瞿文作者进行人身攻击的意图。本文如得以刊出,笔者既无兴趣因此而成为任何人的座上客,也不愿意因此而上了任何人的黑名单,仇敌簿,十几年下不来。笔墨官司,哪里始,哪里了,在公域(《双周报》实为社区成员共享的公域)的争论,蔓延到私域,就没有意思了。也辜负了瞿先生在社区论坛公开叫板和笔者作为社区一员踊跃捧场的一番良好初衷。
    
瞿文的行文风格使人起国内大领导(“中国高官”)做报告,天马行空,信口开河,想哪说哪,洋洋洒洒数万言。看了以后,除了模模糊糊记得他好象吹了不少牛,侃了不少山外,没有留下一个清晰,统一的好印象。尽管作者自称“每字每词每句每段都要有充分的证据,又要避免枯糙无味”,读了以后,不仅没觉得增知识,长见识,反而倒发现了其中不少文思粗糙,用词不当,错字别字,逻辑混乱,自相矛盾之处。这里略举一二,斗胆冒充“批评指正”罢。
    
瞿文看似段落分明,但许多段落之间并无贯穿全文的内在逻辑。许多地方给人原始素材,未加提炼整理的粗糙之感。一些观点,象是临时形成,或是早已形成,但再未经过验证,但这次都原封不动地端出来了。
    
先举个用词不当的例子。比如开篇不久,瞿先生就介绍他的一位“朋友和他特贤惠的妻子在法国意大利经营了一番餐饮业,现已隐居明州北面的湖滨小镇”云云。瞿先生为朋友吹捧的一片美意自然感人。姑且不论欧洲的中餐馆是否为中国烹调水准之最高,这里只想指出瞿文“隐居”一词实在用得不伦不类。根据常识,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使用“隐居”一词的,不巧得很,偏偏是瞿文作者所拒绝承认其存在的那些“名人伟人圣人”们才享有使用该词的的专利。因为只有那些公众有着浓厚兴趣的人物,如果对其居处稍加张扬,走漏风声,就要有观者蜂拥,门庭若市之危险。只有对那些人,才谈得上“隐居”与“显居”之别。平头百姓如你我之辈,无论在哪里购房居住,都称不上“隐居”的。如果有人想讨好,夸笔者在明州“隐居”,我恐怕得跟他急,疑心他是不是在拐着弯儿骂我。滥用“隐居”一词,就好比问一个小孩“高寿”几何一样可笑。同样道理,并非是个人在国内住过的“亭子间”,“老虎窗”都可以称作“故居”,“纪念馆”,挂牌卖票,供人瞻仰的。
    
在瞿文中也看到一些错字、别字。比如“沿山旁水”,应为“沿山傍水”,或“依山傍水”,“其丑无穷”,应为“其丑无比”之误。“独立不忌”,应是“独立不羁”之误等等。虽然用前者来形容瞿文的口无遮拦,无所顾忌的“风格”没准恰巧更贴切些,但小学时老师教过,成语是约定俗成的东西,既然要用,就应用准。
    
瞿文中自相矛盾之处也很不少。作者会时不时复述一些堂而皇之的大道理,比如说“每个地方每个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不能因地因国而讲人”,当然正确,客观公允,令人叹服。但几段之外,又是另样:“我们华裔在某些地方,比非华裔有更特出的表现。比如幸灾乐祸,落井下石,造谣生事,恨不得其他同胞都倒霉”云云。瞿先生是经过怎样的搜集样本,统计整理,或是通过痛苦的灵魂内省方才总结出这个让每个华人听了皱眉丧气的结论的,实在不得而知。这个结论是否正确,也还有留待争论。在此笔者仅想指出的一点是,瞿文作者对“华裔”的负面评论,分明正是在“因地因国而讲人”。
    
说到“因地因国而讲人”,瞿文另一处又有:“北京人大爷派头不说了,他们的噱头在于让人相信他们讲究哥们义气,他们的花头则是,到了关键时刻连他们的派头噱头都不见踪影了”。如同北大与清华,男人与女人,哈佛与剑桥,英国与法国等等,世界上有许多相近相依又相争的“对子”。北京上海也不例外。同为中国两个超大城市,各有自己独特历史和特点,多年来互相攀比,互不服气,互相竞争,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其中一个城市的前居民,心里对另一城市居民们有些偏见,成见,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把这种偏见,成见,陋见,当作普遍真理,恶意地,公开地在全体华人同胞共有共享的精神家园–社区报纸上宣布出来,似乎不但有失“教养”和“风度”,而且也违反了作者宣布的多项关于做人、处世的原则,比如“做人要有最起码的礼貌和尊严”,“做人要有最起码的自我约束和顾虑他人”等等。莫非那些说教都是针对别人的?笔者碰巧生长在北京,但并不觉得因瞿先生对全体北京人的攻击而生气。一般来说,人的许多印象都是建立在个人经历上面的,瞿先生对北京人如此反感,想来曾经屡遭北京人中不良分子的坑涮,如果属实,笔者深表同情。再者说,如果今天个别上海人在《双周报》骂北京人充“大爷”,玩“噱头”,耍“花头”。明天某个北京人再出来骂上海人是“小市民”,“殖民地心理”,“不开眼”,拳来脚往,骂来骂去,那我们社区这块洁净的精神家园不就要因地域偏见的无聊纷争而乌烟瘴气了吗?不干。
    
笔者在瞿文中还发现一些更严重的观念和逻辑错误。比如瞿文作者用了不少篇幅来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为我们阐述各门宗教与“修炼”问题,虽然听了半天,读者对瞿先生究竟是信奉佛教,基督教,还是法轮大法,或者统统全信,还是摸不着头脑。当然这是瞿先生个人的宗教自由,只有由他自己去理清楚,无庸笔者置喙。但是当瞿文作者现身说法,用自身经历劝人行善的时候,却使用了一个有严重问题的逻辑。瞿先生开导我们说,“一个人宽容礼貌善待别人,从佛教来说,就是积德。我两次大难不死,就是明证”。所谓“积德”,到底是佛家教义呢,还是民间迷信,笔者没有研究过,不敢妄断。根据笔者对民间“积德”理论一点道听途说的了解,仿佛“德”就象钱一样,可以通过行善来积累的。关于“积德”办法,好象又有两种说法,一个是“现世积德”论,好象是在银行开的一个“零存整取”帐户,存多少,取多少;而“前世积德”说呢,就好比是从有钱长辈那里继承来的一笔“托管基金”(TRUST FUND),不管你存不存钱,帐户里有一笔钱可供你取用。瞿律师列举的大难不死的“明证”之一,是他“小时”过马路,被“重型卡车”所撞,而毫发无损。听上去好像是瞿先生是倾向于“现世积德”说。“小时”是多大,瞿文没有说,估计不会超出十岁吧。使人费解的是,一个顶多十岁大的孩子,在这样短短的时间里,需要怎样地卖力地“积德”,“善待别人”才能够“修练”到车撞不死的高水平呢?是否得每天反复不停地搀扶同一位老太太过同一条马路,坚持数年如一日,风雨无阻才行呢?有人可能会笑话我无知,说是今生现积德现用哪来得及,那分明是“前世”积下的德。但“前世积德”说,却恰恰是说一个人此生此世所做所为对自己此生的命运并无影响,因为无论“积德”,还是“造孽”,都是要留待下辈子才享受的。所以瞿先生举的这个“明证”,便根本没有证明他的论点。如果非要坚持采用“现世积德”说,宣称某一孩子遭车撞而不死是自己“积德”的结果,那又怎样来解释世界上许许多多不幸早夭的孩子们呢?比如不久前在明州,一位两岁幼童在住家附近玩雪时被一酒醉雪橇车手无端夺去生命,难道那天真可爱的孩子是因为“缺德”而死吗?自诩一向慈悲仗义的瞿先生,如果在兴致勃勃吹嘘自己如何吉人天相,大难不死,以期“后福”之前,检验一下自己的论点与逻辑,再稍微用点常心常情常理,替那些夭折幼童们的悲伤父母们想想,那么,在行文论理时是不是会更慎重,更严谨些呢?
    
顺便再带一句也同“积德”有关的话题。君知否,德行可“积”亦可“散”。瞿先生横侃南北,纵论京沪,不知有没有听说过北京的一句俚语,叫做“散德性”。如果还没有,相信瞿先生周围众多的“京友”们中一定会有人乐于加以解释的。
    
瞿文中还用不少篇幅来进行文艺评论。通过阅读,我们知道了瞿先生喜爱看战争片、动作片。这当然属于他个人好恶,别人不但无权干涉,而且说实话,我们压根并没有想要知道的迫切欲望。使人觉得有趣的,倒是他进行影视评论的独特方法:他是笔者迄今为止所见过的唯一一位以“拉屎”,“撒尿”这些自身生物排泄行为作为衡量中外影视作品优劣的评论家,也可称得起独辟蹊径,自成一家了罢。
    
当瞿文把目光转移到文学领域里时,作者臭骂了两个人,一个叫“九丹”,另一个是“北京王朔”。九丹没有读过,无从评论。王朔却是另外一回事了。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王朔的同龄人,我并不喜欢他的所有作品,比如《我是你爸爸》,《顽主》等,笔者觉得太耍贫嘴,仿佛为调侃而调侃,其风格正如他的一篇小说题目所形容:“《一点正经没有》”。但我深深喜爱王朔的许多其它作品。他的小说《空中小姐》,《永失我爱》,《过把瘾就死》,《动物凶猛》等等,为在七十年代进入青春期的一群特定地区,特定社会阶层的年轻人的生活留下了生动,忠实的记录。他作品中的男孩们多是些“反英雄”,低调,没正经,但他却塑造了一批个性鲜明,善良、美好的女性人物形象,象《空中小姐》里的王眉,《过把瘾就死》里的杜梅,《动物凶猛》里的米兰等等,填补了中国当代文学性格人物画廊里的空白。他的作品曾经脍炙人口,风靡大江南北。他的许多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其中根据《动物凶猛》改编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导演)已经成了中国当代电影作品的经典之一。王朔的写作,以生动,精炼,俏皮,新奇的语言表达而著称,他把北京民间历来就有的所谓“炼话”发展到了一个新水平,登上了文学语言的殿堂。他创造的许多短语和表达式,已经成了当代汉语的有机部分,融入了一代中国人的集体潜意识。比如,“一不留神,就成了名人”,“码字儿的”,“我是流氓我怕谁”等等。后来他“下海”,写电视剧本,笔者因为已出国不大清楚细节,但记得那些年几部“火”过的电视连续剧,什么《爱你没商量》,《渴望》之类,王朔或任主笔,或当顾问,多多少少都有他的参与。那些可称是大陆第一批的电视连续剧,情节曲折抓人,语言风趣俏皮,不论是招人哭,还是逗人笑,惹人气,雅俗共赏,老少咸宜,娱乐大江南北,王朔功不可没。当然,本人无意也无力在这里此对王朔做全面评价。只是作为一个读者,我觉得瞿先生关于“古今中外的流氓痞子妓女小偷文学都不知比王朔九丹等的东西好上多少倍”的断言,蛮横霸道,很难服人。笔者并不想去查证瞿先生是否确实已经读遍了“古今中外的流氓痞子妓女小偷文学”,从而有资格发此恶评,或者为什么他只对这类作品独有研究。对“北京王朔”其人其作的这种恶骂,不仅毫无“风度”与“修养”,而且他显然直接违背了作者自己宣布的“中国文学语言的精品千万,我完全没有资格评论”的原则。
海内外的确有人骂王朔写“痞子文学”,王朔本人好像对此也并不极力反对,但这是否就给了我们每一个人听风是雨,人云亦云,幸灾乐祸,落井下石,把王朔作品贬到比“古今中外的流氓痞子妓女小偷文学都不如”地步的权利呢?仔细想想,所谓“痞子”,应是相对于“非痞子”,也就是“正人君子”而言。以王朔小说中人物为代表的,生活在那个非常时代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去作正人君子,去读书,考研,出国,或者打工,作生意,发财,而偏要去作“痞子”呢?从那时过来的人都知道,那个时代不给年轻人求知,做事的正当渠道,相反,参军,入党,提干才是“正人君子”们的晋身正道,同时,唱高调,假积极,讲“假、大、空”话,不择手段向上爬是得到社会的肯定和鼓励的时尚。王朔笔下的年轻人们不愿意顺应潮流,追逐功名,卖身求荣,又没有选择公开反抗,就采取了玩世不恭的态度。他们的嬉皮笑脸,油嘴滑舌,其实正是对那个压抑人性、扭曲人性时代的一种特殊反抗形式。所以,与其说王朔净写“痞子文学”,不如说王朔在控诉那个“痞子时代”更贴切些。“痞子”与否,王朔其文其人到现在还在人们的精神视野里,比如瞿先生就仍在骂他。而那些当时风行一时的“正人君子”文学作品都到哪里去了呢?当然,文学鉴赏,品味高低,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强求一致。但是,不管懂不懂,只要是不对自己胃口的作品作家,就当众破口大骂,未免显得太缺乏被瞿先生所无限推崇,极端珍视的所谓“教养”了罢。
    
读瞿先生的文章,还有一个突出感觉就是吹吹乎乎。需要坦白的是,笔者对瞿先生的身世,事迹,见闻并无极其浓厚之兴趣,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罢了。但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不曾想原来瞿先生从小到大,所往来之大人小孩,人人不简单,个个有来头。仅文中提到的名人就有复旦大学校长,中联部部长,中美两国的多位大学教授,家装“直通中南海”红机子的神秘“中国高官”等等,顶不济的也是个前朝“战犯”。名人,贵人川流不息,简直是“谈笑皆冠带,往来无布衣”,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不免肃然起敬,腿弯子发软,出气都不敢大声儿。好容易看到提到个“锅炉工”,读者刚想松口气,仔细一看,还是个“德裔”,得,那口气还得接着再往下憋。按照常理,在自传,回忆录里面描绘,记述传主接触过的人和事,姓名籍贯,时间地点,都应交代清楚,才是这类文字的史料价值之所在。但是瞿文的风格却与众不同。瞿文中许多时候提到名人,贵人时,总是吞吞吐吐,藏头露尾,不提难捺,略说又止,给人虚虚实实,云山雾罩的感觉,说是为了保护那些当事人隐私吧,又不象,因为瞿文并没有揭发他们干过任何见不得人的坏事。就比如文中提到的那位在文革初失踪的神秘“中国高官”罢,外面卖的书里都写到他了,还有什么藏着掖着的必要呢?其实呢,是谁就是谁,知道就是知道,认识就是认识,不知道不认识的也不要乱“套磁”。再者说了,当时的“中国高官”,“官阶”再高,也高不过毛刘林周朱邓去了吧。瞿先生能考证出一个1966年时比毛泽东挣的多一倍的中国工资单来,难道还能发掘出一个比毛泽东“官阶”高一倍的“中国高官”吗?中共历史研究到今天,所有那些真正的中共高官,在文革前初期的行踪,都是有史可查的。现在再装神弄鬼地弄出个文革初在上海失踪的“神秘”“中国高官”,又不说姓名,这可真要让个别不够“成熟”,不具“善意的理解能力”的读者开始疑心瞿文作者是否在故弄玄虚,以达到攀附名人,吓唬别人,抬高自己的目的了。
    
说了半天,瞿先生文章中有没有笔者赞成的观点呢,当然有,而且不少。比如对于他宣讲的许多做人、处世准则,以及他转述的祖母和父亲的大部分教诲,笔者就毫无异议。另外笔者也分享他对明州的选择与喜爱。瞿文中说道:“我回[明州]来是想念这里自由自在的日子。好像是自己的领地一样”。同人烟稠密,熙熙攘攘的东西海岸相比,“白雪皑皑的明州”确实有她的特点。我们大家因种种原因在这里落脚,就应努力建设和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包括我们的社区精神家园,我们的报纸《华兴双周报》,使明州华人社区成为一个人人受尊重,大家心情舒畅的地方。
    
“自由自在”,谁人不想?只是不能忘记“做人还要有最起码的自我约束和顾虑他人”的原则。“自我约束”,“顾忌他人”,说白了,就是要“讲公德”。讲公德,里面既包括瞿先生已提到的不能“不淋浴就下游泳池”,不要“看表演乱穿乱奔”之类行为,也包括他可能尚未意识到的一些内容,比如,为社区报纸投稿时,要尊重报纸,尊重读者,按题作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写那些自己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构思,确实有益于公众的内容,来作为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贡献,而把其它内容留到别的、更恰当的地方去“发表”,比如在亲朋好友聚会时的餐桌上,或者经常光顾的一些中文网站等等。其实,深思慎言,选择上乘精优之作发表,不但美化社区环境,对作者本人的公众形象,公共关系也会大有裨益。用个瞿文作者心爱的比喻:“人和狗一样,互相是闻得出来的”。你向公众呈上精细烹制的佳肴美馔,香味扑鼻,大家自然会喜你、敬你、请你打官司,你如果视众生为愚氓,往大家脸上泼撒污水,臭气熏天,不用说争取新朋友,扩大客户队伍了,就是已有的“京友”、沪友们能不能长久也会成问题的。承认不承认这是“铁打的理论兼事实”,笔者并不在乎,但这也应算是笔者善意相劝的肺腑之言,还望瞿文作者再思。
    
如果我们每个社区成员都以社区其他成员的最大利益,而不是个人的虚荣心或表现欲或其他私利为首要考虑,只发表我们所能拿出手的最精的,最好的,并且对社区其他成员最有益的东西,那我们大家的社区精神园地就会逐步建设成为一座花坛。那将是由千家万户精心选送的美丽花卉所组成,一座广大社区成员们可以在里面欣赏采拮,互相交流,以至盘桓终日,流连忘返的大花坛,而不是让它沦为一块少数人“自由自在”地抛洒未经加工提炼的精神杂物的私人“领地”,甚至成为一个让人社区内外的其他人们掩鼻而过,避之唯恐不及的垃圾场。
    
是花坛还是垃圾场,就要看我们华人社区全体成员的努力了。
   

          

                                      壬午年正月初七
                                       草于稻香湖畔,枫树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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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恳求全世界各界帮我呼吁“落实知识份子政策”吧!而法院至今都不敢管!上访28年了!真没有办法了! 20006年吉林省的《新文化报》8月11日第11版和《东亚经贸新闻报》元月16日第四版分别为我的“错案”进行了报道和呼吁!可否认和抹杀历史的错误仍未得到彻底纠正!! 中共中央、中纪委、中央组部各位领导好: 我是刘卫民,男,54岁,共产党员,工程师职称。国企干部,现在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工作。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赋予我的权利,向党中央投诉如下: 吉林省信访局长兰宏良和教育厅长卢连大“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抹杀历史!应撤职查办!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我曾是吉林农业大学1983年应届毕业生。当时因反“大学毕业分配走后门不正之风”,恫吓毕业分配负责人,被法院 “判刑三年”。同时,吉林农业大学给我 “开除学籍,吊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收回《毕业派遣证》】的处分”。对此我不服。申诉至1985年法院改判“缓刑三年”,出狱后继续申诉。86年在省委王忠禹书记等领导多次批示下,吉林省 第一次“联席会议”决定:“缓刑保留公职。学生的公职是学籍,毕业生的公职是调配证所分配的工作单位。承认学历,安排工作。”可吉林农大拒不执行!我只好 “重新就业”。边工作边申诉。 1994年,省高级法院终审“宣告我无罪”。1996年根据“中办”和王国发常务副省长的批示,吉林省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农牧厅和省编委已同意接收我!可由于吉林农大“开除学籍等行政处分”没撤销而告吹!所以省信访局只为我连续了工龄和重新评定了工资。由于我不断向中央上访、申诉。2003年10月20日省信访局给中央出具的《关于刘卫民上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结论:(1)省信访局认为“此案虽经省高法宣告无罪,但吉林农大维持开除刘学籍的处理意见。刘要求省农牧局行政编,都无道理”(2)“刘是被学校开除学籍,不属于错案,因此不涉及补发工资问题。”然而接下来的历史事实“彻底推翻了省信访局2003年的结论!!在省信访局结论后的2个月即(1)2003年12月8日原判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赔偿1095.50元人民币。”再就是(2) 省信访局结论3年后的2006 年10月30日吉林农业大学“撤销1983年12月5日做出的开除刘伟民学籍的处分,承认‘两证’”。至此刘卫民案已彻底、全部平反了!“省信访局的2003年的答复意见”被事实彻底推翻了!此时:应该召开听证会(或开第三此联席会议)了吧!可至今兰宏良和卢连大不但不给开!还“二审合一”地给我出具了一个“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及历史事实的狗屁《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不再受理告知书》请看其全文:“刘卫民:你反映《重新分配或安排工作的申请》问题,经审查,此问题已于2003年省信访局和有关部门联合做出答复并按照答复意见给予落实完毕。根据《国法函[2005]253号》文件规定: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已经办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者理由的,不再重新受理。因此,对你反映的〈重新分配或安排工作的申请〉问题不再受理。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10月22日 抄送:省信访局”。 这瞪眼说瞎话的自欺欺人《告知书》小孩一看也明白:请看:其一:省信访局是2003年10月20日“落实完毕”的!原判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赔偿1095.50元人民币。的时间是2003年12月8日!也就是在省信访局落实完毕50天以后承认的“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这难道不是“新的事实或者理由”吗??其二:省信访局“落实完毕”3年后的2006年10月30日吉林农大又“撤消了1983年开除刘卫民学籍的处分,承认两证”。这难道也不是 新的事实或者理由吗?其三:信访局是03年10月20日“落实完毕”的,而二个“新的事实和理由”则是03年12月8日和2006年10月30日才出现的!不应该“重新受理”吗?其四:省信访局是按“错案”和“撤消了行政处分”后给“落实完毕”的吗?太明显了!兰宏良和卢连大二人竟敢公开“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不是“狂妄之极”又是什么呢? 同时我也请问:(1)03年省信访局是在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之后处理完的吗?显然不是!那么法院都承认“错判”!你信访局有什么资格说“刘(卫民)案不属于错案”呢?(2)信访局03年“处理时”吉林农大撤销了行政处分吗?也没有!那么有这二个“新的事实和理由”出现了!你教育厅和信访局为什么不给召开“听证会”或“第三次联席会议”(86年第一次联席会议承认了我学历问题;96年第二次联席会议落实了我“工龄和重新评定工资问题”。)呢?你兰宏良和卢连大干什么吃的?不严重失职吗?这种明知故犯的“行政胡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是最害国害民的!!中央不坚决撤职查办能行吗???尤其是“母校”吉林农业大学的主管副书记温成涛,连“刘卫民1983年因被判刑和被“开除学籍、取消毕业分配资格”,并没有被大学分配工作”的证明都不给出具!!多缺德!对吉林农大自己的毕业生多不负责!非“一棒子把人打死”! 兰宏良不给我开“听证会”的原因可能是:这几年我因不断上告“否认和抹杀历史”的吉林农大书记和校长!而省信访局长兰宏良正是农大我同届毕业生!农大校庆60周年使他们勾结后 “官官相护”!本来教育厅3月18日要给我出具“复查意见”!可卢连大接任教育厅长后却和兰宏良二人串通一起,教育厅应出的“复查意见”却非要经省信访局审核多次并批准后才给我出具的!应该出“复核意见”和“召集省政府听政会”的省信访局竟越权干涉教育厅的“复查意见”!难道不是“强奸”和践踏《国家信访条列》的“二审合一”又是什么呢?按《国家信访条列》35条规定我对“复查”意见不服后,向省政府提出“复核申请”时,省信访局组织“听证会”后才出具“复核意见”的!而其竟“越权”干涉省教育厅?目的就是“不给你刘卫民彻底落实政策”!!《国法函[2005]253号》文件明确规定“信访人不能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再重新受理”。那么请问:已经“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为什么不给“重新受理”呢?信访局长兰宏良和教育厅长卢连大为什么 非要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并抹杀历史呢?“特权”使他们为所欲为了! 事实上我的问题吉林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及“中办”等领导已批示了28年!到今天还没彻底解决!其根源就是 “行政乱作为、胡作为和令不行”所造成的!请中央领导明查!撤职他们,就能“政令畅通”!吉林农业大学上任书记、校长被撤职就是最好的列子!这也是中国“令行禁止”唯一有效的方法,没办法只好麻烦中央领导在百忙中帮我“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即恢复我大学毕业时所分配的省农牧厅行政编制工作(即恢复原状)了! 申请人:吉林农业大学1983年应届毕业生刘卫民 2010年12月14日 电话; 13943074303 邮箱:liuweimin57@126.com 阅读次数: 39

  • 吉林省信访局长兰宏良和教育厅长卢连大强奸法律和《国家信访条列》应撤职查办!

    恳求全世界各界帮我呼吁“落实知识份子政策”吧!而法院至今都不敢管!上访28年了!真没有办法了! 20006年吉林省的《新文化报》8月11日第11版和《东亚经贸新闻报》元月16日第四版分别为我的“错案”进行了报道和呼吁!可否认和抹杀历史的错误仍未得到彻底纠正!! 中共中央、中纪委、中央组部各位领导好: 我是刘卫民,男,54岁,共产党员,工程师职称。国企干部,现在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工作。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赋予我的权利,向党中央投诉如下: 吉林省信访局长兰宏良和教育厅长卢连大“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抹杀历史!应撤职查办!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我曾是吉林农业大学1983年应届毕业生。当时因反“大学毕业分配走后门不正之风”,恫吓毕业分配负责人,被法院 “判刑三年”。同时,吉林农业大学给我 “开除学籍,吊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收回《毕业派遣证》】的处分”。对此我不服。申诉至1985年法院改判“缓刑三年”,出狱后继续申诉。86年在省委王忠禹书记等领导多次批示下,吉林省 第一次“联席会议”决定:“缓刑保留公职。学生的公职是学籍,毕业生的公职是调配证所分配的工作单位。承认学历,安排工作。”可吉林农大拒不执行!我只好 “重新就业”。边工作边申诉。 1994年,省高级法院终审“宣告我无罪”。1996年根据“中办”和王国发常务副省长的批示,吉林省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农牧厅和省编委已同意接收我!可由于吉林农大“开除学籍等行政处分”没撤销而告吹!所以省信访局只为我连续了工龄和重新评定了工资。由于我不断向中央上访、申诉。2003年10月20日省信访局给中央出具的《关于刘卫民上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结论:(1)省信访局认为“此案虽经省高法宣告无罪,但吉林农大维持开除刘学籍的处理意见。刘要求省农牧局行政编,都无道理”(2)“刘是被学校开除学籍,不属于错案,因此不涉及补发工资问题。”然而接下来的历史事实“彻底推翻了省信访局2003年的结论!!在省信访局结论后的2个月即(1)2003年12月8日原判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赔偿1095.50元人民币。”再就是(2) 省信访局结论3年后的2006 年10月30日吉林农业大学“撤销1983年12月5日做出的开除刘伟民学籍的处分,承认‘两证’”。至此刘卫民案已彻底、全部平反了!“省信访局的2003年的答复意见”被事实彻底推翻了!此时:应该召开听证会(或开第三此联席会议)了吧!可至今兰宏良和卢连大不但不给开!还“二审合一”地给我出具了一个“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及历史事实的狗屁《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不再受理告知书》请看其全文:“刘卫民:你反映《重新分配或安排工作的申请》问题,经审查,此问题已于2003年省信访局和有关部门联合做出答复并按照答复意见给予落实完毕。根据《国法函[2005]253号》文件规定: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已经办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者理由的,不再重新受理。因此,对你反映的〈重新分配或安排工作的申请〉问题不再受理。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10月22日 抄送:省信访局”。 这瞪眼说瞎话的自欺欺人《告知书》小孩一看也明白:请看:其一:省信访局是2003年10月20日“落实完毕”的!原判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赔偿1095.50元人民币。的时间是2003年12月8日!也就是在省信访局落实完毕50天以后承认的“本院对刘卫民错判”!这难道不是“新的事实或者理由”吗??其二:省信访局“落实完毕”3年后的2006年10月30日吉林农大又“撤消了1983年开除刘卫民学籍的处分,承认两证”。这难道也不是 新的事实或者理由吗?其三:信访局是03年10月20日“落实完毕”的,而二个“新的事实和理由”则是03年12月8日和2006年10月30日才出现的!不应该“重新受理”吗?其四:省信访局是按“错案”和“撤消了行政处分”后给“落实完毕”的吗?太明显了!兰宏良和卢连大二人竟敢公开“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不是“狂妄之极”又是什么呢? 同时我也请问:(1)03年省信访局是在法院承认“本院对刘卫民错判”之后处理完的吗?显然不是!那么法院都承认“错判”!你信访局有什么资格说“刘(卫民)案不属于错案”呢?(2)信访局03年“处理时”吉林农大撤销了行政处分吗?也没有!那么有这二个“新的事实和理由”出现了!你教育厅和信访局为什么不给召开“听证会”或“第三次联席会议”(86年第一次联席会议承认了我学历问题;96年第二次联席会议落实了我“工龄和重新评定工资问题”。)呢?你兰宏良和卢连大干什么吃的?不严重失职吗?这种明知故犯的“行政胡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是最害国害民的!!中央不坚决撤职查办能行吗???尤其是“母校”吉林农业大学的主管副书记温成涛,连“刘卫民1983年因被判刑和被“开除学籍、取消毕业分配资格”,并没有被大学分配工作”的证明都不给出具!!多缺德!对吉林农大自己的毕业生多不负责!非“一棒子把人打死”! 兰宏良不给我开“听证会”的原因可能是:这几年我因不断上告“否认和抹杀历史”的吉林农大书记和校长!而省信访局长兰宏良正是农大我同届毕业生!农大校庆60周年使他们勾结后 “官官相护”!本来教育厅3月18日要给我出具“复查意见”!可卢连大接任教育厅长后却和兰宏良二人串通一起,教育厅应出的“复查意见”却非要经省信访局审核多次并批准后才给我出具的!应该出“复核意见”和“召集省政府听政会”的省信访局竟越权干涉教育厅的“复查意见”!难道不是“强奸”和践踏《国家信访条列》的“二审合一”又是什么呢?按《国家信访条列》35条规定我对“复查”意见不服后,向省政府提出“复核申请”时,省信访局组织“听证会”后才出具“复核意见”的!而其竟“越权”干涉省教育厅?目的就是“不给你刘卫民彻底落实政策”!!《国法函[2005]253号》文件明确规定“信访人不能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再重新受理”。那么请问:已经“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为什么不给“重新受理”呢?信访局长兰宏良和教育厅长卢连大为什么 非要强奸国家法律、政策和历史事实并抹杀历史呢?“特权”使他们为所欲为了! 事实上我的问题吉林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及“中办”等领导已批示了28年!到今天还没彻底解决!其根源就是 “行政乱作为、胡作为和令不行”所造成的!请中央领导明查!撤职他们,就能“政令畅通”!吉林农业大学上任书记、校长被撤职就是最好的列子!这也是中国“令行禁止”唯一有效的方法,没办法只好麻烦中央领导在百忙中帮我“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即恢复我大学毕业时所分配的省农牧厅行政编制工作(即恢复原状)了! 申请人:吉林农业大学1983年应届毕业生刘卫民 2010年12月14日 电话; 13943074303 邮箱:liuweimin57@126.com 阅读次数: 24

  • 研究和谐文化

    致世界各国政党领袖的公开信 尊敬的政党领袖: 政治家要创千秋大业,就应该谋万世全局发展。追求“和谐发展,大家都赢”是谋万世全局发展的根本战略。一个政党的生命力,取决于他为多少人的生存发展创造与提供了多少有利的条件。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只有用先进的思想理念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能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实现振兴。当今世界,只有和谐的思想理念最先进,能够超越民主和自由,成为建立人类大家庭——和谐世界的思想基础。站在科学、民主、自由的肩膀上,举起“和谐发展,大家都赢”的旗帜,创建一个高度和谐发展的社会——人类大家庭、和谐世界、理想境界。这是唯一正确的发展方向。为促进这一理想目标的实现,我建议:优先研究创建和谐世界的文化理念。 中国公民 张德文 2009/07/23 参阅:和谐宣言,理念改变世界,和谐超越民主和自由,和谐文化的理论基础,和谐真理观,和谐价值观,和谐发展观,和谐审美观,和谐道德观,和谐理想观,和谐先进观,辩证唯物主义科学观。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邮:yp4677@sina.com 博客:http://www.chinavalue.net/313607/Default.aspx 阅读次数: 56

  • 关中城阙,江南烟雨

    关中城阙,江南烟雨      走在兰州的那座著名的铁桥,天下黄河第一桥的中山桥上,脚底的母亲河波涛汹涌,旁边行人如织。国内外的游人都在争睹着这座以民族伟大的先行者中山先生命名的桥梁。漆黑色的桥身展示着他多年的风雨沧桑。   站在上面的我,眺望着远处的建筑,莫名的想起西安近郊那座同样是名人题名的桥梁——灞陵桥。其实她远比中山桥有名,在隋唐的诗词歌赋里,她见证着无数的相聚离别。我去的时候正是夏日,一如今日的气候。艳阳高照中的灞陵水声潺潺,湲流不断。近处鸟吟蝉鸣,远处郁郁葱葱。空气清新自然,弥漫四周。   然而站到中山桥上,混浊的黄河波涛汹涌中散发着飞尘,远逊于灞陵的沁肺。   忽而想起江南,这个让人臆想不已的词汇。   曾几何时,远贬楚湘的屈原第一次将江南带进了文学,虽然这并不是如今的江南,但是这个词汇由此进入了文人的思想。之后的中国文学那些绮丽的文字里总是缺不了江南,进而引来苏州的亭榭、扬州的廿四桥、南京的秦淮艳丽、杭州的临安故事。中国文学自从屈原那一刻就脱不了江南,而江南更是中国诗词曲的第一意象。      1西风画冷   你本有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血统,你的先祖在西安这片土地上留下了中华民族最为灿烂的篇章,可惜你并不曾拥有你先祖李世民、李隆基,甚至则天皇帝的英武宏阔,只在江南异地固守着一片残留的土地,以慰先祖。或许怀拥江南富庶的你可以兵戈再起,但是历史的垂青并不在你头上,你注定是个悲剧。自古希腊以来,有多少英雄巾帼在这个词里沉迷,我们不可计数,但是那个自刎乌江的西楚霸王依然可以成为你的选项。胆怯的你还是选择了逃避,直面现实,宫廷歌舞让你无法自拔,直到赵匡胤的军队兵临城下。你坦然的接受了失败,成为了大宋的侯爷。那个黄袍加身的君主本不是君子,石守信都不容,怎会容你在侧,于是你感受到了人间真正的冷暖。雕栏玉砌仍在,主人却不再是你——李唐的君主。是的,朱颜早已更改,明知是客的你终于放音悲啸,四十年来家国,早已远去如春水东流,高楼望断,往事怎堪回首月明中,一切无言。   豁然想起那个潦倒的词人,流落在江南的土地上,看到三吴都会,自古繁华,人生的寥落无比强烈,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清秋时候的江南依然烟雨迷蒙,游人如织,可惜在终生无遇的柳三变中却更添了无际的愁思。借酒消愁愁更愁,借景消愁依然如是。这个人才辈出的时代里,决定你不会飞黄腾达,范仲淹、欧阳修、三苏、王安石、司马光、包拯哪一个不是才学斗藏,不是名垂后世。所以历史的缔造决定了你青楼歌舞宴乐的角色。关河冷落,不遇的你只能悲怀清绝,只能幽怨低唱。而江南的风雨终于孕育了一代骚客,花间词在他手上更新换貌,婉约在他的手上进入了中国历史。   然而历史的塑造有时真的很自然。稍后的一位大文豪年轻气盛,前后官做杭州通判、杭州知府。意气毫发的他信手一挥,留下了“浓妆淡抹总相宜”的千古名句。勤于政事的东坡兴建堤坝,兴修水利,留下同白堤交相辉映的苏堤。后来偏安一隅的南宋王朝画院将苏堤列为杭州八景之首,这也许是天意如此。当代的一位散文家满怀深情地写了一篇长文,用来追念他曾经如何的游走苏州,或许当时的子瞻并不曾想到他会如此荣耀的进入历史。其实当他在黄州赤壁放吟时,已经注定会进入历史,进入到万众仰目的境界。东坡是我最喜的古代文人,无论文笔书法乃至个人修养,道德坚守,都是文士的丰碑。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是何等的豪情,然而英雄生来孤独,仗剑报国,本你所愿,然而苟安的南宋并无用你之意。你意气奋发,只能独上高楼,天涯何处,人何处?远望去,沙场一派静谧。此刻的你忽然明白,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只是你的臆想,廉颇老矣,早已不能饭矣。一声哀叹,怎能消那几番风雨,落红无处处,不知归路。斜阳外,痛拭英雄泪。   在这个才人辈出的时代里,你终于出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确实如此。出生豪门的你并不熟知人间的尔虞我诈,人间的悲怀离合。可叹你那个只懂金石刻画的丈夫,可叹你那个懦弱不振的丈夫,只会夜里缒城逃跑。你忽然发现脸上无光,所以你站立长江,想起了项羽,那个致死不过江东的霸王。是的放眼当下,大宋的朝臣商贾们追随着赵构的皇船一路逃逸,目睹了太多的百姓冷暖的你,一路吟叹,却引来无数的碎语。你本是独上兰舟的柔弱女子,盼望着锦书遥寄的刻骨铭心。但是金国的铁骑踏破了中原,习惯了玉楼笙歌的赵构只得逃窜避命。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是逼真的描画,是无奈的叹息,世事如此,匹夫能奈何,绿肥红瘦,谁知谁否?   杭州西湖边上你是一道风景,激荡民族骨气的风景。历史最能体现真实,那个苟且的小人在你面前跪着,上千年。这是怎样的一段历史,是怒发冲冠的你直捣黄龙的英武故事,是小时候母亲背上“精忠报国”那四个雄壮大字。无论如何,改变不了现实的你改变了历史的记述,因为你,所以我们看到了岳王庙,让人看到了华夏的不屈不挠。我一度为你悲痛哀叹,一心报国的你是那样的奋勇当先,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怎样的底气,如今的我们只能叹息时代的不公,是跪在你旁边的小人,不是,是赵构,这个只会玉楼天半风送宫嫔的皇帝。到头来,天阙空看,匈奴依然猖狂。所以南宋注定被北方的铁骑踏破,否则如何面对你——岳王!      2 秦淮梦断   秦淮,面对秦淮,真有太多的想法。江南的烟雨在秦淮河上留下了中国迁客骚人太多的遗迹。乃至于可以称为秦淮散文双璧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决不愧于现代散文名篇。朱自清、俞平伯无论哪一位,都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这绝佳的位置,我阅读过多次,次次体会不同。记得去年,登临西安古城墙时,一时不可自已,想那些风流人物都随风雨东去,岁月年轮的转动早已忘却了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唯有那些兀自遗留的砖瓦诉说着过去。而今的秦淮结合依然如此。这是历史的宿命,无可变换。   其实,秦淮的风韵在我印象中更多的在明末之后,而非南唐南宋。明末之后的秦淮河可谓名士云集,秀丽中藏。是史可法、复社文人的反清复明,是柳如是、李香君、董小宛、陈圆圆等“秦淮八艳”的巾帼须眉,是“明末四公子”的风雅比兴,是蒲松龄、吴敬梓的愤世嫉俗,还是孔、洪等人的昆曲绝唱,还是现代中国的解放风云。   在这其中,我一直衷情的莫过于昆曲的《桃花扇》。这是一曲悲歌,听来无限怅惘。莫愁湖鬼夜哭,在琉璃瓦片中想到曾经故去的汉家宫阙。这是如何的悲愤,有时如何的幽怨。流落的汉族文人在中国独有的儒家品格中坚守着自己的家国梦,而那曲桃花扇,正是词曲里的“哀郢”。昔日的屈原听到秦朝攻破了楚国的都城郢都,绝望中唱出了《哀郢》,孔尚任看着昔日的风华盛茂意义远去,想到了本为柔弱女子的李香君。昆腔独有的唱腔更把家国的仇恨遗憾演绎的淋漓尽致,一曲桃花扇,百年家国梦。   其实这是一个掠夺女性发言权的时代。而在这个时代里秦淮八艳改变了中国历史。记得又一本书名叫《秦淮八姬》,我看到的当时总觉得不合适,为何不称呼为“秦淮八艳”,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态度完全不同。或许有人觉得不必抬的太高,但我是宁愿把她们抬高,招来批评。   其实,我们甚至没有资格去批评她们,有人说红颜祸水,但是西施作为一女子,舍弃了深爱的人,肩负着越国数万万民众的家国大恨投往夫差。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的。但是你越国给与西施恩惠了吗?你给与了多少。在权力、地位都在男性占据的时候,家国的义务西施可以不顾,因为没有享受到权力,为何要付出呢?但是西施去了,而后颠覆了吴国。秦淮八艳依然如此。姑且不论柳如是、李香君等人的仁志大义,就陈圆圆而言,李自成、吴三桂本就没有给与她地位,只看作工具而已。一个看作工具使用的人能有多大的能耐来协助所谓的玩明英雄来反清复明,而明朝并没有给陈圆圆保证什么。中国人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本没有滴水的恩泽的柔弱女子为何来为你们——所谓的反清复明的志士服务呢?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固然这是千古不变的言语,但是当一切的东西在现实面前成为泡影时,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现实的处境。身为女子的李香君表现得最为壮义。是的,我们可以放弃赞扬,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批评,她们能出泥而不染,至少不为满清效劳。而我们的那些明朝重臣们,却是怎样的景象呢?   所以我一直想象着投落顺治的洪承畴、钱谦益、吴伟业之流看到虽为歌姬的柳如是、李香君众人作何感想。   这就是品质,说来真让当代的我们汗颜,惭愧。    阅读次数: 10